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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12日起保定市10个邮政网点可办17项车驾管业务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4-12 09:04:09
    语音播报

    4月12日起保定市10个邮政网点可办17项车驾管业务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田媛媛)据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透露,自4月12日起,首批保定市区内10个邮政网点将开通办理车驾管业务,其中17项车驾管业务将可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据保定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保定分公司成立了“警邮便民服务之家”,将17项车驾管业务延伸到全市的邮政网点,是为了进一步拓宽办理车驾管业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一站式的车架管服务。

    据了解,首批保定市市区内将开通10个邮政网点,自4月12日起,群众可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您的车驾管业务。与此同时,根据群众需求,保定市交警支队将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保定分公司陆续开通保定市区内所有的邮政网点代办车驾管业务服务,并逐步放宽车管业务范围,实现城乡结合、全网覆盖,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同时,前往邮政网点办理车驾管业务有以下流程,首先群众要携带相关资料到邮政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其次邮政窗口人员将初步审核资料,收取相关费用,并将资料高拍上传至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审核中心,最后在车辆管理所审核中心负责制作证件后,邮政速递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寄送本人手中。

    此外,保定警方提醒广大司机,目前保定市区仅开通了10个服务网点,并公布了在邮政网点办理的17项车驾管业务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首批10个服务网点的地址

    1.保定市分公司车站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市火车站广场北侧,联系电话:0312—2026898

    2.保定市分公司南大街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市天威中路283号,联系电话:0312—2026177

    3.保定市分公司青年路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市永华北大街369号,联系电话:0312—5066488

    4.保定市分公司乐凯南大街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市乐凯南大街1320号,联系电话:0312—3223155

    5.保定市分公司红星路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裕华东路141号,联系电话:0312—5096087

    6.保定市分公司红阳路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红阳大街541号,联系电话:0312—5970706

    7.保定市分公司复兴西路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市翠园街498号,联系电话:0312—3330265

    8.保定市分公司双胜街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双胜街315-2号,联系电话:0312—5026158

    9.保定市分公司建北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乐凯北大街893号,联系电话:0312—3125455

    10.保定市分公司七一中路邮政支局

    地址:保定七一中路1308号,联系电话:0312—3023025

    二、邮政网点开通17项车驾管业务的类型及群众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驾驶证业务

    1.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证、体检表)

    2.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损毁的驾驶证)

    3.驾驶证遗失补证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证)

    5.驾驶证自愿降级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证)

    6.达到规定年龄换证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本、体检表)

    7.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本、体检表)

    8.70周岁以上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驾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本、体检表)

    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可就近到公安部门有备案资质的4家医院:

    1.保定市法医医院(保定市七一路与瑞祥大街交叉口)

    2.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体检科(保定市长城北大街320号)

    3.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体检科(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校区西北角)

    4.保定市第二医院健康体检科(保定市东风西路338号)

    (二)机动车业务

    1.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换领的需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2.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换领的需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

    3.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换领的需交回原核发的合格标志)

    4.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5.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必须在车管所取得备案资质的抵押权人和汽车销售企业持相关资料)

    6.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解除抵押登记证明)

    7.委托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行驶证及复印件)

    8.新车申领临时号牌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9.机动车六年内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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