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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4市通报1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8-05-31 08: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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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4市通报1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保定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满城区石井乡章村党支部原书记康二全、村委会原主任李凤娟、原会计吴四套因失职失责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章村4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通过吴四套协调康二全、李凤娟,用虚假资料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康二全、李凤娟在明知材料虚假的情况下,仍在验收材料上签字,致使4户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2万元。康二全、李凤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吴四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资金4.82万元已追缴。

    2.易县南百泉村村委会原主任、众兴农牧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董英军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9月,县财政局拨付给易县众兴农牧专业合作社项目入股资金29.25万元,作为蔬菜种植加工扶贫项目的启动资金。董英军将此笔扶贫资金用于其个人生态园建设。董英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已追缴。

    3.顺平县蒲上镇郝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许金满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许金满利用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资格村民的身份证信息,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元,其中500元作为提供身份证信息村民的中间费,剩下6500元用于修建村大队部。同时许金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许金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唐县迷城乡中迷城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张社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张社、时任村委会主任刘文包、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闫双典、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汉臣4人商定,利用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资格村民的身份证信息,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7万元,用于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时任迷城乡主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乡长张江水对此未认真审核把关。张江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张社、闫双典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刘文包、刘汉臣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张社、闫双典、刘文包、刘汉臣分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保定市纪委监委)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滦县茨榆坨镇原副镇长宋志庆、原民政办工作人员宋春成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主管民政工作的宋志庆与工作人员宋春成,履行城乡低保工作职责不力,审核把关不细,致使该镇辖区11户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户通过城乡低保审核,并违规领取低保保障资金共计15.11万元。宋志庆、宋春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保障资金予以追缴。

    2.丰南县黄各庄镇黄各庄三村党支部原书记田振国贪污春粮救灾款问题。田振国任黄各庄镇黄各庄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春粮救灾款的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将春粮救灾款6000元占为己有。田振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丰南县南孙庄乡张六庄村党支部书记周志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问题。周志云任南孙庄乡张六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收受申请低保人员好处费500元,为其谋取利益。周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给申请低保人员。

    4.丰润区新军屯镇保全庄村挪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丰润区新军屯镇保全庄村擅自挪用危房改造剩余资金共计2.14万元用于村内公共事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薄占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监委)

    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鲇鱼洞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相非法侵占中药材种植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刘相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及编造《中药材种植项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花名表》的手段,非法侵占12万元中草药种植补助资金。刘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相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

    2.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陈庄村党支部书记陈碧刚违规套取、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陈庄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0.6万元用于支付该村学校安装门窗费用;2013年、2015年,该村分别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5.84万元。对此,陈碧刚负有直接责任。陈碧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碧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星口乡原副乡长朱志强、李台子村党支部书记郭占玉、村委会主任石贵田、村文书张海友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李台子村在实施扶贫猪项目中存在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补助3万元问题;2017年,该村在实施扶贫资金养羊项目过程中,没有按照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违规将扶贫羊按全村人口平均分配。对此,张海友负有直接责任,郭占玉、石贵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朱志强作为时任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负有领导责任。朱志强、郭占玉、石贵田、张海友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郭占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石贵田、张海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张家口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沙岭子镇二里半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军等人违规办理扶贫项目问题。该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增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过程中,未执行民主评议程序,且编造会议记录等虚假材料用于项目申报,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军、妇联主任于秀芳、民兵连长张克峰负主要责任,张永军、于秀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克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沙岭子镇民政所所长刘志忠、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长赵建晨审核把关不严,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崇礼区西湾子镇窄面沟村党支部原书记闫向东、村“两委”委员郭彪龙违规收费、套取扶贫资金问题。该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闫向东、郭彪龙违规向五保户、低保户收取费用共4.35万元;闫向东、郭彪龙以机械租赁、节水工程等名义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17万元,以上违纪资金均用于村集体开支,闫向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郭彪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赤城县龙门所镇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辛建军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辛建军违规为本人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0.7万元,辛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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