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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不文明养狗何时休?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6-19 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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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不文明养狗何时休?

    马路上,遛狗人骑着车子遛狗,狗没有拴绳。

    狗因为忠诚、可爱,一直以来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能看见狗的身影。尤其是在农村,狗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在城市,人们则把狗看成是最亲密的朋友。但是,有些人在养狗的同时,却忽略了文明养狗,公共场合遛狗不拴绳、狗狗随地大小便的情况随处可见,狗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人们不禁要问,不文明养狗何时能休?

    有些人在公共场所遛狗很随便

    公园是公共场所,虽然很多公园门口都写着“宠物和车辆不能入内”的警示牌,但是很多人都不当回事,把公园当成了遛狗的好地方。

    连续几天,记者在邢台市区多个公园看到,来此休闲的人们,有围坐在一块儿唱戏的,有三五成群闲聊的,同时还有几条未拴狗链的小狗在撒欢乱跳,看着非常可爱,甚至它们还会主动接近一些陌生人。看见狗跑过来,很多人会绕着走。“我这小狗听话,不咬人。”虽然养狗的人都会这么说,但是人们心里还是会有一种抵触。

    “养狗我们不反对,但是狗一定要看好,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市民李女士说,她家就住在公园附近,晚上喜欢带着孩子到公园玩,经常能看见一些乱跑的狗。“最害怕的是,冷不丁一只狗跑过来,尤其是大型狗,看着就害怕。”李女士说,虽然没发生过不愉快的事,但是提心吊胆的感觉着实不好受。

    6月14日上午,记者在邢台七里河健身绿道上看到,一位市民在前面跑步,一只小狗在后边跟着跑来跑去,嗅嗅花丛,闻闻草坪。一名带孩子的家长看见小狗过来,远远地把孩子带上了另一条路。在公园里,记者时不时能看到或干或湿的狗粪便。“每天都有来这里遛狗的,有讲究的人拿着塑料袋,把狗粪便装好扔到垃圾桶里,多数人是看着狗拉完就走。”在七里河体育公园清扫卫生的一位清洁工告诉记者。

    公园里,遛狗人没有给狗拴狗链。

    小区里养狗,扰民、影响卫生,还吓人

    狗分为大型犬、中型犬和小型犬,成年犬体高(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是大型犬。6月13日早上,记者在冶金路围寨河边看到,一位市民正在给一只大型狗梳理毛发,这只狗坐在地上有一米多高,很多人心生害怕只能绕行。

    如果说带着狗去公园有点儿远的话,社区里则是很多养狗人的选择,一早一晚是居民遛狗的高峰期。“我们小区里有一只松狮,几乎每天晚上在楼道口附近卧着,关键还不知道是谁家的,回家上楼都提心吊胆的。”住在麒麟郡小区的一位居民说,这只狗看上去很老实,可谁知道会不会突然起变故呢。

    在粮友小区,一位家长带着孩子出门,一只小狗从另一个楼道里跑出来,叫着冲向孩子,吓得孩子赶紧贴到父亲的腿边。在家长的呵斥下,小狗离开。同时,一位老人从楼道里出来,“别害怕,它跟你闹着玩呢”。“可能对大人来说没什么,但是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分辨出是否安全呢?”家长愤愤地带着孩子离开。

    “我们那栋楼一层有个住户养狗,狗天天在楼道里撒尿,弄得楼道里到处是狗尿味,有时候大半夜还叫,非常烦人。”张女士说,有些人只顾着自己高兴,却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这些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早该治理治理了。

    邢台去年发生4000多起犬伤人事件

    如果说狗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但大多仅限于它的主人。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它依然会露出凶恶的一面。“看见狗的时候不要跑,弯下腰假装拿东西,它就跑开了。”这是老人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但是并非对每只狗都管用。

    有媒体报道,今年5月7日,邯郸峰峰矿区一生活区两名小学生回家路上被一只黑色大型犬咬伤。就邢台市区来说,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发生犬伤人事件达4000多起,平均每天十多起,这其中包括流浪狗。“现在天气热,狗也容易暴躁,人即便是被一只小狗咬伤也存在风险。”市民张先生说,他经常看到一些小孩或者老人牵着大型犬,虽然有狗链拴着,但是狗一旦发起飙来,肯定控制不住。

    怎么避免狗伤人事件发生呢?有市民建议:尽量远离有狗的环境,尤其是带孩子玩耍的时候,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治理。

    邢台市养狗管理 出现法律空白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早在2011年,邢台市政府曾经出台《邢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占用道路、公共场所及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养犬和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捕杀狂犬以及收容无主犬、流浪犬。畜牧部门负责犬的检疫、免疫及其养殖、经营场所防疫条件的审核。

    办法规定,居民个人在养犬前,其养犬条件应当经过所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养犬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在取得同意养犬证明后十五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

    该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这意味着,《邢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失效。记者咨询了邢台市公安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因为养犬管理办法失效,公安部门没了管理依据。记者又致电邢台市城管、农业局等部门,对方均称对市区养狗管理的相关事项不清楚。

    鉴于不文明养狗带来的种种隐患,市民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记者卢玉辉)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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