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 分享
  • 衡水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三免一助”政策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6-26 11:14:26
    语音播报

    衡水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三免一助”政策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陈凤来)记者从衡水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该市出台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据了解,资助对象为:在省内普通高中(包括民办)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非贫困的残疾及残疾家庭学生不得纳入资助范围;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费用直接免除,不允许“先收后返”。所有建档立卡学生需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手续,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普通高校学生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还需提供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收。已经审核确认的学生,无需每年重复申请,学校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继续执行“三免”政策,直至学生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但需每年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手续。在校但未在籍(借读)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双方协调,确保不漏掉一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责任编辑:郑晓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