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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台市出台《意见》 到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来源:邢台日报 2018-07-11 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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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出台《意见》 到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邢台日报讯(记者谢晓燕)日前,邢台市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邢台市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让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邢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意见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同时,放宽外资准入。在鼓励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或合作形式在邢台市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市场,鼓励境外投资者在邢台市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行养老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建立“一门受理、一并办理”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

    意见要求,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所有权、使用权属于政府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改变用途。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到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90%以上乡(镇)。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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