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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了!为期14天!辛集要这样回收散煤

    来源:辛集发布 2018-10-15 16: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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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了!为期14天!辛集要这样回收散煤

    日前,辛集市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购买、使用散煤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任何居民储存散煤。很多网友纷纷询问,散煤什么时候回收?在哪回收?我们上交了散煤去哪领钱啊?

    散煤回收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辛集市散煤清零工作已经进入最后攻坚阶段,为实现全域散煤销售、使用环节双清零的目标,决定自10月15日起,对辛集市所有(街)村居民剩余散煤(兰炭、白煤除外)进行回收。

    一、工作任务

    1、建立剩余散煤台账

    各乡镇(园区)负责组织本辖区街村人员对居民家中剩余散煤再进行一次彻底核查,最终确定剩余散煤的实际数量及品种,包括烟煤(块、面)、白煤、兰炭(白煤和兰炭不进行回收,但需要登记好数量,便于下一步开展清洁取暖工作)。

    2、回收价格确定

    本着最大限度减少百姓损失的原则,开展散煤回收工作。物价部门将按照法定程序对辛集市散煤零售价格进行评估测算,评定出辛集市不同档次散煤的价格标准,作为全市统一回的收价格标准。市“双代办”决定,凡在统一规定期间内(以各乡镇日程安排为准)主动上交的居民,按标准价格上浮10%回收。

    3、剩余散煤回收

    本次居(村)民家中剩余散煤的回收工作,主要由各乡镇(园区)牵头,辖区街村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等要求组织居(村)民具体实施。

    二、日程安排

    散煤回收工作顺序安排如下:

    1、辛集镇、新垒头、工业园区(10月15日-10月17日)

    2、旧城镇、前营乡、和睦井(10月18日-10月19日)

    3、天宫营乡、张古庄镇、中里厢乡(10月20日-10月23日)

    4、位伯镇、小辛庄乡(10月24日-10月26日)

    5、田家庄乡、南智邱镇、王口镇(10月27日)

    6、马庄乡、新城镇(10月28日)

    最后,具体集中运输时间,以市散煤治理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回收及结算流程

    1、首先,村委会指定一个宽松且出进方便的集中存放点,鼓励居(村)民自动上缴家中剩余散煤,然后,村、民双方监督过秤、计数、登记造册,待全部收集完毕后,由乡镇(园区)政府通知市“双代办”散煤治理领导小组安排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支持剩余散煤数量较大的居民自愿按环保要求将车辆遮盖处理后直接开车到热电厂完成收购,有关部门应当出具运输证明并协调交警规划其运输路线。

    2、按照河北省2020年全域禁煤和辛集市2019年完成“双代”并实现全域禁煤,型煤过渡一年的工作要求,本次散煤收缴,主要采取居(村)民自动上交,村委会协助集中的工作方式,对在时间限定内主动上交的居民实行价格上浮的政策鼓励(过期不再奖励),对故意隐瞒实情,私自留存散煤的居民,可视其为自动放弃型煤补贴以及2019年“双代”改造等政府多项优惠政策的资格。

    3、数量确认及现金结算方式。散煤的实际数量和等级,最终要由收购企业过秤、抽检后确定,回收企业过秤后参照物价部门给出的价格标准决定级别,当场开具收购发票并在一个月内进行完款项的结算,最后由各乡镇村委会按照散煤回收居民名单逐一兑现。

    既要让百姓温暖过冬也要蓝天白云,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购买、使用散煤行为,辛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是坚定的

    态度是鲜明的。举报电话:83221423、12315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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