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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媒体广告软文需要硬治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10-23 09:47:20
    语音播报

    新媒体广告软文需要硬治理

    □曹改青

    《一大清早女儿对妈妈说了一句话,妈妈瞬间落泪!你家孩子肯定也对你说过》,这看似是一篇暖新闻,实则是推销北极甜虾的软文;《致爱人:我想从容地度过这一生》听起来很美,实际上是卖香皂的广告……时下,新媒体上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文章,标题往往很吸引人,文字也很优美,其实是卖东西的广告软文。而且,一些文章在文末标注有“推广”字样,一些却并未注明,很容易对读者产生误导。(据《法制日报》10月21日报道)

    广告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以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可事实上,大量新媒体广告并没有“依法行事”,特别是各种软文的泛滥不仅引起受众反感,更造成大量“带病”“带毒”广告隐藏其中,污染了网络环境、损害了法治尊严,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加强新媒体广告软文管理势在必行。当前,要对广告软文作出科学、明确的定义,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升级监管技术手段,切实落实相关惩处机制,确保新媒体广告“干干净净”、规范发布。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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