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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奖励”“减税降负”释放最强音 河北民营企业利好消息不断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2018-11-24 07:58:39
    语音播报

    “支持奖励”“减税降负”释放最强音 河北民营企业利好消息不断

    燕赵都市报记者 尹润东

    河北支持民营企业的各种细化措施进入密集颁布期,民营企业作为重要市场主体,为商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下半年,针对民企的新政策频出,不断释放利好信号。在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方面,近期河北多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具体政策并解读,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民营企业 利好消息不断

    石家庄一家中小微企业近期订单不断,这家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告诉记者:“最近业务很多。”税制改革后,让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降税带来的好处。“以前税负太重了,税交得少了,利润也就提高了,希望政策能持续下去。”

    一系列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通知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

    在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方面,近期河北多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具体政策并解读,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这些支持措施一方面能让这些民营企业很好地活下去;另一方面也能帮助稳定市场、稳定经济,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民企发展的‘春天’还会持续。”

    2.企业技术创新政策 支持奖励民营发展

    近日,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分管负责人分别就各自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和支持措施进行了宣传解读,旨在让全省民营企业负责人能够更好地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明确转型方向。

    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河北省科技厅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对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获得银行贷款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择优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对成长期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市科技支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对认定为科技小巨人的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对成功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性后补助。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省财政科技资金给予100-500万元无偿资助。

    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企业为建设主体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统筹使用科技专项资金,对省级工程研究类研发平台稳定支持,对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类研发平台实施绩效后补助。

    省工信厅十项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产业化项目和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已完成设备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事后奖补形式支持项目建设。对评为省级工业强基的重点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经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省级财政将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度放宽授信规模、融资期限,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支持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政策,鼓励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政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传统产业环保“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

    3.企业财政税收政策 降低民营企业成本

    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上调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允许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弥补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调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简化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程序、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鼓励企业资产证券化,对符合条件的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按不超过发行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对成功发行我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承销机构,对前五名的机构,按照奖励年度内单笔最大发行金额对应企业获得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省内企业和项目,对在我省中小企业持有股权超过6个月,直接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除投资于房地产业外),由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限额2000万元。鼓励我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推广“政银保”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投放。

    鼓励民间投资政策,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全面清理核查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鼓励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财政奖励。发布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双百强”企业。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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