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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随子女常住沧州市车祸索赔遇难题 只因未办理居住证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2-20 16:21:23
    语音播报

    老人随子女常住沧州市车祸索赔遇难题 只因未办理居住证

    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吕若汐)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如未及时办理,会耽误许多事情。近日,沧州网友宋先生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他们就遭遇了因未及时办理居住证的烦心事。

    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泊头人,大学毕业后和弟弟两人在沧州市区工作。2015年初,宋先生将父母从泊头农村老家接至沧州市区一起生活。闲不住的老两口经营了一家流动小吃摊,平时赚些零花钱。2018年4月22日,宋先生的母亲在通过人行道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造成肋骨、腰部等多处损伤,住院共花费20多万元。因未跟肇事司机谈妥赔偿金额,宋先生决定起诉处理。但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宋先生才发现母亲并未办理居住证。“我母亲是农村户口,但一直在城市生活。如果当时办理了居住证,赔偿金额就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补偿。否则,只能按农村人口标准赔付,两者大约相差10万元。”宋先生很是后悔,“早知道这样,四年前父母刚来市区时就应该办理居住证的。现在,还有其他办法证明我母亲在沧州市区连续居住一年吗?”宋先生问道。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街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根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派出所也可以开具居住证明,但是无法开具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居住证明。”工作人员建议宋先生前往其母亲所在地的社区咨询办理。

    目前,宋先生已在母亲居住的丽水社区已为其开具了社区生活证明。

    “居住地社区开具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以及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也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诉讼证明。这个证明与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河北省金龙律师事务所常志强律师说。此外,常律师称,目前,非当地户籍人员在入学、驾考、购车等多领域均需要居住证,他建议非当地户籍人员及时办理居住证登记,以备不时之需。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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