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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州:低保家庭中的部分老年人每年可领取1200元服务补贴

    来源:定州日报 2019-03-26 16: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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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州:低保家庭中的部分老年人每年可领取1200元服务补贴

    记者从定州市民政部门获悉,定州市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老人,60周岁(含)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可按照月人均100元的标准领取老年人服务补贴。

    凡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填报相应审批表,报乡镇(办)复审,乡镇(办)复审同意后报民政局审批,通过后当月开始发放。

    申请补助时,须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携带《河北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老人身份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等材料。

    符合标准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自老人递交申请当月计发,一般按月发放。

    据了解,此项补助实施年审核制度,享受补贴的老年人,应在每年7月底前,由本人或其赡养人持身份证和6至7月的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及最低生活保障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填写《河北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认证表》,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同时,符合经济困难的高龄补贴、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他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不计入城乡低保家庭收入。(记者杨光伟)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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