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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紧急情况……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来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6-05 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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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紧急情况……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来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利 见习记者张晓蓉)“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要私自传接文具等物品,否则按违规处理。”为方便高考考生顺利应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高考提醒:提前熟悉考试点,遵守考场纪律。

入场主动配合安全检查

考生应于6月6日16时至17时到考点熟悉环境,清楚考场、考点办公室、医务室、饮水处、自行车放置处、厕所、应急疏散通道及场所等所在位置。距离考点较远的考生要提前联系安排好食宿。

为确保高考安全平稳进行,河北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考生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含计时设备、手镯、项链、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装置和配件)及其他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须主动将违禁物品(如手机、计时设备等)放到考场“物品放置处”,并配合监考员进行检查。检查完毕确定无违禁物品后,考生方能入场。入场后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时,需要再次接受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应说明情况,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点,其中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在整个答题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其他考生违规干扰自己答题,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反映,以免出现雷同试卷被处罚。

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笔,否则按违规处理。试卷收齐后,考生应依次走出考场在考点内等候,待试卷全部清点无误后,由考点主考通知门卫开门方可外出。  

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及时报告监考老师

针对各种突发问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如果因交通原因不能按时到场,考生可以出示准考证,求得公安交警的帮助。

每科考试,监考老师都会按规定查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生万一丢失或忘带,在入场时向考点报告,由监考老师会同考点主考核对准考证存根、指纹等,确定无误后可以先参加考试。准考证到招办办理补发,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下一场考试前,要交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有带队老师的,考生可请带队老师帮助。

考场上突然身体不适,考生应及时向监考老师示意,监考老师会及时与考点办公室联系,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治疗。若考生中途离开考场,须两名工作人员陪同,治疗后可继续应考,但耽误时间不补。

考生如遇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声明,申请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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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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