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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北批逮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8-19 2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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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北批逮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

8月19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  河北省检察院供图

河北新闻网8月19日讯(记者张淑会 见习记者霍相博)今天,从河北省检察院召开的“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提起公诉67件205人,并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64件。

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检察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为了打击犯罪,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河北省检察院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插手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危害民营企业家和从业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注重严查细审,依法严惩毁坏民营企业财物、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敲诈勒索、抢劫、盗窃、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的侵犯财产犯罪。加强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

在减少因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方面,河北省检察院对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把批捕、起诉标准,加强办案影响评估,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处理,对已采取逮捕措施的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中认罪悔罪的轻罪案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严格区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及时监督撤销案件。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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