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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5.2万余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10-24 19: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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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5.2万余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丽坤 记者尹翠莉)从10月24日召开的河北省调解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河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省建立178个县级、2352个乡镇级别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2043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的工作模式基本形成。

据了解,去年河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今年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这标志着我省在宏观谋划上步入到了全国第一方阵。下一步,全省将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各地根据省级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法律服务特色,建立地方具体标准与省级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在服务中及时评价、及时考核,做到随时评价、随单评价,动态收集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在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体平台、电话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方面,我省将以网络平台为统领,建立优化“前台综合受理、中台统筹分配、后台分类处理”的服务流程,实现一次受理、三台通行,避免群众重复提交需求信息。同时,将平台建设有机融入、适时嵌入本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共建共享相关基础设施和政务资源。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是司法行政机关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当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已经建成并开始规范发展,下一步将着力提升服务功能质量。其中,重点加强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指挥中心协同建设,结合法律服务资源实际,做到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应驻进驻”。积极做好驻场法律服务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建立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强化对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政策、风险防控、群众工作、舆论引导等综合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驻场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同时,将发挥好司法所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依托司法所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整合优化资源,充实人员力量,真正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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