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严查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一 记者崔丛丛)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从严查处“全车型、全乘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全面打响“一人一带”攻坚战。
对于大家关注的“未系安全带违法”的处罚问题,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进行了分类说明。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如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50元,记2分。
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如何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民警通过图像取证设备固定证据,实施非现场处罚。
车辆配备安全带无法使用的如何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办法》相关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因车辆出厂时未配备安全带,乘坐是否要被处罚?不予处罚。
责任编辑: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