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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1地最新通报!2人从境外回国,本人及家属未报告

    来源:安平公安、知河北 2020-04-02 13:38:57
    语音播报

    河北1地最新通报!2人从境外回国,本人及家属未报告

    近日,出境人员苏某、贾某从境外回国,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增加了疫情输入风险,对疫情防控、人员管控工作造成了较坏影响,鉴于二人对防疫工作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其本人及其家属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再次提醒入境人员引以为戒,如实报告并严格落实防疫责任。

    安平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日

    安平县公安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和境外入安平县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全县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进入安平县的人员(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我县)要在第一时间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应在其入境前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报备或拨打110报告。

    二、各用工企事业、宾馆以及房屋出租等单位和个人,获知从境外入安平县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所有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发现从境外进入我县人员,第一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上报县防控办或派出所。

    三、对境外入安平县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报告有关人员线索。

    四、所有入安平县外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否则,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有紧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请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318-7691656或110

    安平县公安局 

    2020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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