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男子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一次被记36分
河北新闻网讯(燕都融媒体记者陈正 通讯员苗文金)近日,河北邯郸一男子持C1本驾驶摩托车酒后上路,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民警查个正着,其驾驶证被一次性记36分。
3月30日21时许,规范保障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联纺路与滏河大街交叉口附近开展盘查整治行动。凌晨12时许,一辆深红色二轮摩托车向盘查点驶来,现场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是30岁的男子,丛台区人。其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号牌,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其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并未取得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另外,男子承认自己喝了酒。检测显示其身体内含酒精35.4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男子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36分,另处相应的罚款。
责任编辑:张永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