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每月702元!河北邯郸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乔宾娟)自今年3月起,河北邯郸市将执行新调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调整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2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35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124元/年,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232元/月。
据邯郸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河北省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邯郸市经研究决定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这也是邯郸市自2017年以来第四次对低保标准进行上调。
另悉,截至今年1月,邯郸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150户、30416人;农村低保对象119593户、204184人。邯郸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各县(市、区)对低保人员实行的是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预计在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一些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边缘群体将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而此举也将有效保障该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助力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