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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孩子打赏”可退,更要明确怎么退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5-21 14:26:21
    语音播报

    “熊孩子打赏”可退,更要明确怎么退

    针对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最高法近日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其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新华社5月19日报道)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我国近2亿中小学生迎来史无前例的在线教育。然而,“熊孩子”们借着上网课的机会,也偷偷延长了自己上网玩游戏的时间。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动辄给主播大额“打赏”,让父母无奈又无助。

    “打赏”是直播平台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直播平台通过开通“打赏”模式,能够获得收益,还能够吸引更多有影响力的主播入驻,本也无可厚非。然而,未成年人毕竟没有收入来源,动辄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大额“打赏”或者游戏充值,大多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数据显示,疫情发生以来,腾讯客服受理的退费申诉中,超过92%都是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进行游戏及消费。然而,针对未成年人不理智的“打赏”,网络直播平台大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孩子家长要求退回“打赏”的要求,平台往往选择“打太极”:或是推托,一分钱都不想退;或仅仅退一部分“打赏”钱款了事。

    如此背景下,最高法的指导意见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打赏网络主播的行为定性为“无效”。“未成年人打赏可返还”的司法解释,从法律层面给了“网络打赏”一个明确说法,有助于改变“打赏容易,退款很难”的现状。

    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网络空间作为家庭、学校、社会等现实世界的延展,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一部分。因此,除了明确未成年人“打赏行为无效,可以退还”外,还应建立具体的退还机制。比如,法定监护人如果没有尽到完全监护责任,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损失;再比如,直播平台也需履行具体的监管把关责任。如此,才能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直播平台健康发展。(贾梦宇)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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