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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日起,河北将在京哈高速(河北段)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6-09 00:17:51
    语音播报

    7月1日起,河北将在京哈高速(河北段)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一 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6月8日,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旅游高峰期间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决定从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据悉,限制措施实施之日起,将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所述车辆拟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的,需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64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与秦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S52承秦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25长深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迁安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的香河主线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石臼窝收费站、G2502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至京哈枢纽互通段沿途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S52承秦高速公路、G2502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

    广大司乘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服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人员和收费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貌行车,共同维护好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3030121

    报警救援电话:12122

    高速服务热线:96122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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