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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河北最新招聘来了,抓紧报名!

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2020-09-08 02: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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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速览

    >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6年至2020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公告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为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衡水公开招聘33名城区警务站辅警人员公告

    >2020年卢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廊坊市广阳区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 【2014】6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1名。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0年拟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91名(其中三支一扶岗位2名),教育系统各初级中学教师岗位80名、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清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

    《清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3)。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3、县直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三支一扶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系统各初级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与报考类别相符;各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并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应在聘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4、2020年部分招聘岗位(B岗)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9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4日-9月11日在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清河县党建网(www.qhdangjian.gov.cn)、清河融媒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清河县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原亿力大厦南邻),联系电话:0319-816682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及电子版(100*140像素)。其中,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还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关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或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属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提供)。

    4、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报名者需填报《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或《清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表格可从清河县人力资源网自行下载),并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交审核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履行报考诚信承诺,并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报名现场亲自签字并按手印。

    报名现场工作人员根据考生个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请考生关注清河县党建网、清河县政府网、清河县人力资源网,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清河县环境协调服务中心岗位(C岗),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岗位调整到清河县环境协调服务中心岗位(B岗)进行使用;中学艺体岗位(A岗)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岗位调整到文综岗位(A岗)或理综岗位(A岗)(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内容: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清河县委组织部、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河县教育局、清河县纪委监委组成招聘资格复审小组,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进行审核(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审核教师资格证;报考三支一扶岗位人员审核服务期满证书)。复审当中凡发现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中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其中,教育系统报考初级中学岗位和幼儿园岗位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定聘用单位。)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教育局(清河县党建网、清河县政府网、清河人力资源网)等地点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8166820

    监督电话:0319-8166627

    详情登录 

    http://www.qinghexian.gov.cn/news/5600.cshtml

    2020年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要求,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如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招聘岗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 月 14日至2002年 9月14 日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报考蔚县广播电视台(蔚县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音质好;

    4、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一致的科目,也可以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科目。

    6、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精神,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若被聘用,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其聘用合同;

    7、专项计划岗位仅限服务于蔚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蔚县的“大学生村官”、从蔚县应征入伍的蔚县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报考蔚县广播电视台(蔚县融媒体中心)、蔚县文化馆职位的考生,不限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其他单位职位的考生,招聘某职位人数与报考该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开除党籍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受政务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x.gov.cn/上发布。

    (二)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名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以免交报名考务费。

    2、报名地点: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0年9 月14 日至9 月18 日共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4、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依据规定在报名时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填写《蔚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在审查中,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考点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以1:2的比例限额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由具有面试资质的人员组成评委会。面试时,由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教育类岗位、蔚县广播电视台(蔚县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以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县招聘办将通过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

    因上述原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名额的,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财政开支。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期间,凡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八、其他

    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3-7212127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313-7010940 蔚县监察委员会

    详情登录

    http://www.zjkyx.gov.cn/xxgk/content.jsp?code=741511465/2020-00794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涞水县委办公室、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深化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涞办字〔2020〕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拟公开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7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此次招聘由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人社局具体实施。

    (二)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 涞水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

    (一)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32人,其中,男16人、女16人。

    (二)面向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不限年龄、性别、学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招聘8人。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在涞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8年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30人,其中,男15人、女15人。

    三、招聘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涞水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

    同时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8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地点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涞阳路20号,咨询电话:0312-4527727)。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涞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涞水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学历认证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5张。在机关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交工作期间的工资表(注明与原件一致及原件存放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保险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由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者,到人社局会计室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当日通过机读的形式阅卷登统。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5.笔试结束后,于2020年9月28日左右在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报名人数达不到2:1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6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6.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及时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同时公布。

    7.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依次为: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办负责,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按单位要求提供本人档案(人事档案、学生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政府网、人社局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在此期间至选岗结束放弃应聘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九)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涞水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岗(乡镇)。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先在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予以通知,考生应关注并按要求选岗。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聘期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施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招聘人员在三年内不得调离涞水县乡镇岗位。

    招聘人员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涞水县委、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0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六、招聘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为做好招聘程序中的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县招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社局电话:0312-4527727

    详情登录:

    http://www.laishu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8&id=4887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我县事业单位的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招聘共有招聘单位20个,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南皮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专、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南皮户籍或生源地;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沧州户籍或生源地;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7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7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岗,录取上岗后再考证,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教师岗位的其它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2020年南皮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的要求进行报考。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失信被执行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普通类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采取网上公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00点至9月11日下午5:00;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216:85/(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网)。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2、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3、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http://221.192.132.216:85/),按提示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做了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

    2、网站对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资格审查的时间结果以及其它环节内容都将进行及时地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要求进行。切勿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100分

    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类高中:《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职中会计教师、机械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小学:《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幼儿园:《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它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

    (1)证件审核

    面试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教育类、卫生类按拟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其它事业单位按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若考生笔试通过后因放弃面试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教育类面试:内容为学科试讲,面试时间总计10分钟。

    卫生类、其它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组织及评分。面试工作由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加权平均后为该考生最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人社局将招聘情况上报县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允许流动、调动。

    咨询电话:0317-8560971 8851236

    详情登录 

    http://221.192.132.216:85/web/wenjian/20200831154137.html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6年至2020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我县事业单位的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县2020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和乡(镇)政府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三个系统共招聘2006年至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32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南皮县“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2006年至今服务于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已经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至9月11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费:100元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http://221.192.132.216:85/(南皮县事业单位报名网)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携带小二寸照片6张、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参加教育系统考试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卫生系统考试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专业毕业。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考试只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100分

    (1)报名人员参加我县组织的全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

    (2)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系统《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系统《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乡(镇)政府《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录用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招聘人选,教育系统和乡(镇)政府,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岗。

    岗位末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院校录取批次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时间早晚,由高到低从早到晚进行排名。若仍不能区分,并列人员重新笔试确定。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将招聘情况上报县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三)服务于基层、乡(镇)政府,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允许流动、调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8560971 8851236

    详情登录

    http://221.192.132.216:85/web/wenjian/20200903100142.html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为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县(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为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唐山市所辖各县(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管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遴选专业及数量

    1.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大气科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专业,人数23名;

    2.法学、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人数2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

    5.长期在日间、夜间从事高污染行业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中关于调配条件的规定。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科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9月10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唐山人才网公告附件),正确填写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hjjryzk205@163.com,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少于3:1时,相应减少遴选数额。

    (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结果反馈至个人邮箱。审查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通报所在单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2日(9时-11时30分,14时-16时)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到唐山市民服务中心(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口)B区一层人力资源交流厅3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考试地点设在唐山市区,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数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唐山人才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六)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唐山人才网公布。

    (八)考察。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

    (九)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对拟遴选人员在唐山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公告通过《唐山劳动日报》、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查询及各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

    如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15-2332521、5903968(工作日8时3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30分)

    详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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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为保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150名,其中男性14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保定市户口(含各县、市、区),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省户口;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形象良好,体型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三、使用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试用期6个月,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定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积金等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代发、缴纳。现行薪酬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工资600元,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2、报名地点:保定市莲池区天宁路199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2份(A4纸)、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近14天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14天内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进行初测,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以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 子: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3〃4)

    俯卧撑(2分钟之内不少于35个)

    女 子: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30厘米)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4〃4)

    仰卧起坐(2分钟之内不少于30次)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比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及综合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在保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培训机构、不指定参考材料。

    咨询电话:0312-5029599、15933775454(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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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dga.gov.cn/Detail.aspx?ID=12516

    衡水公开招聘33名城区警务站辅警人员公告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滨湖新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现委托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放宽原则: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从事公安工作经历满一年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因工作性质特殊,仅限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30周岁(1990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出生);

    4、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户籍不限;

    7、具有C1驾驶证,或者正在考试阶段并保证6个月内取得C1驾驶证者。

    四、优先录用

    (一)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小型汽车驾驶资格(C1本),同时持有D本或E本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9月10日;

    (二)报名方法:

    ①网上报名:电脑登陆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slwpq.com点击“报名入口”。

    ②手机微信报名:直接点击公告下方“报名入口”链接即可报名;

    ③微信公众号报名:微信搜索公众号“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或长按公告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报名查分”进行微信报名。

    (三)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身份证、学历证书、放宽政策相关证书)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交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其原因,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报名截止后不退);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1日10:00-17:00,电脑登录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slwpq.com,进入“报名入口”点击“准考证打印”。

    (二)成绩查询

    登录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slwpq.com,进入“成绩查询”或关注“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报名查分”。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人员。

    (三)体能测试。所有考生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摸高跳,1000米)。体能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能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毛发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费用自理。

    (五)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六)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3年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各用人单位工作。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毛发检测、政审、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8603189978 0318-2176161  

    招聘公告解释权由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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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mp.weixin.qq.com/s/aU-G76FUorflz_SMe1PVaQ

    2020年卢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保障全县百姓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财务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会计1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人;共计10人。

    二、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从事执勤灭火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

    会计岗位从事编制经费预(决)算,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月结账、对账、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账务报告等。

    三、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等;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要求:

    1.年龄条件: 男性,18周岁以上,23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 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3、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原退役士兵;年龄可适当放宽。

    会计岗位要求:

    1、女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持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3、年龄20-24岁,具备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的,年龄适当放宽,工资待遇依据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政策执行。

    四、用工形式

    被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以劳务派遣方式向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遣。

    五、享受待遇

    1、试用期结束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另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提供保障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免费体检1次。

    4、优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考核可晋升管理岗位(专职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并每月发放相应的职务津贴。

    六、面试、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

    1、面试

    面试设及格线,及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不予聘用。

    面试地点: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测人选。

    2、体能测试

    测试地点: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试通过者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到个人。(会计不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仰卧起坐、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单杠卷身上(选考)、双杠臂屈伸(选考)。

    七、体检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测、体检、政审合格后,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示。

    九、聘用

    岗前培训期间,拟录用人员需缴纳服装、被装等押金1000元/人,待履行合同满一年全额退还,履行合同不满一年或培训期间离职的,被装保证金不予退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会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十、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至9月15日

    十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卢龙县老汽车站西行100米)

    2、咨询电话:0335-5973712(周一至周日全天)

    十二、报名重要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由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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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mp.weixin.qq.com/s/Bd4Y8EswqiQIzuI0r80J9A

    廊坊市广阳区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育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冀组字〔2020〕9号)和《关于指导广阳区、安次区做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廊组字〔2020〕4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广阳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社区工作者,分为男、女两个职位,其中男性76人,女性76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廊坊市户籍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户籍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广阳区户籍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 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聘用。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廊坊宾馆接待中心6517、6518房间(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118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至9月9日(星期三)9:00—12:00,14:30—17:30。

    现场报名的基本程序:

    1.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资格条件要求。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诚信承诺书”一栏签字。

    2.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小2寸免冠正面近照4张。同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9月11日(星期五)9:00—17:00,到廊坊宾馆接待中心6503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各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廊坊市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具体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绩查询:9月下旬,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f.gov.cn)→政务公开→政府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开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2天前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所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有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察合格的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 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管理,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

    2.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4. 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十、防疫须知

    1. 考生需要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真实记录健康状况。

    2. 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 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 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5. 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组织部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316—2365763(9月6日至9月9日,9:00—12:00,14:30—17:30)

    详情登录

    http://www.lf.gov.cn/Item/102210.aspx

    廊坊市安次区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育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冀组字〔2020〕9号)和《关于指导广阳区、安次区做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廊组字〔2020〕4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安次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社区工作者,分为男、女两个职位,其中男性36人,女性36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廊坊市户籍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户籍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安次区户籍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 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聘用。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廊坊宾馆接待中心6503、6505房间(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118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至9月9日(星期三)9:00—12:00,14:30—17:30。

    现场报名的基本程序:

    1.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资格条件要求。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诚信承诺书”一栏签字。

    2.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小2寸免冠正面近照4张。同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9月11日(星期五)9:00—17:00,到廊坊宾馆接待中心6505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各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廊坊市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具体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绩查询:9月下旬,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f.gov.cn)→政务公开→政府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开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2天前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所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有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察合格的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 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管理,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

    2.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4. 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十、防疫须知

    1. 考生需要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真实记录健康状况。

    2. 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 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 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5. 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中共廊坊市安次区委组织部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316—2365712(9月6日至9月9日,9:00—12:00,14:30—17:30)

    详情登录

    http://www.lf.gov.cn/Item/102209.aspx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拟向全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名。

    岗位需求

    行政审批大厅咨询、引导员。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

    3.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30-45周岁;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6.服务年限:两年以上。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

    2020 年9月7日上午 8:30 至 2020 年9月11日下午 5:00(法定假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 2 寸免冠照片 3 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16室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14-5979811。

    招录方式

    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1.此次招录属政府购买岗位,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人员工资基础工资 1800 元,绩效工资 300 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调整工资。

    3.被录用人员上五险。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MEPi5UuKh85KzgW9mMv_VQ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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