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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公安机关集中销毁非法枪支1700余支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11-17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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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公安机关集中销毁非法枪支1700余支

    河北新闻网11月1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尹翠莉)为深入推进全省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消除枪爆隐患,今日,河北省公安厅在唐山市丰南区组织唐山、沧州、衡水、廊坊、冀中、雄安新区六地公安局举行全省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支主场仪式活动,石家庄、保定、张家口三地设立分会场。全省共集中销毁收缴非法枪支1700余支。

    11月17日,河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支活动。河北省公安厅供图

    今年以来,河北公安机关以“除枪爆、护稳定、保民安”为主题,大力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收缴口径枪、火药枪、气枪等枪支1740支、仿真枪5281支、子弹75129发、爆炸物品18764公斤、雷管78773枚、管制刀具2596把;立案查处涉爆涉枪案件4963起,抓获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嫌疑人4321人。

    11月17日,河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支活动。河北省公安厅供图

    据了解,河北省公安厅为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枪爆物品违法犯罪线索,于2018年8月发布了《河北省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标准,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主动上缴、提供线索、积极举报。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174条,查实99条,兑现奖励25万余元。

    11月17日,河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支活动。河北省公安厅供图

    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铲除枪爆祸患。

    附:河北省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群众揭发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安机关发现、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枪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

    四、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8万元。

    五、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六、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七、举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八、通过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九、本标准中所指枪支、爆炸物品等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十、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河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66993100(24小时),0311—83990134(传真)。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邮政编码050051。

    举报电子邮箱:hbszbjq@163.com。

    各地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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