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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纵横谈|“人脸识别第一案”是一次郑重提醒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11-24 05:18:31
    语音播报

    纵横谈|“人脸识别第一案”是一次郑重提醒

    因为被动物园要求采用“刷脸”方式入园,游园年卡办理者郭兵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决定以服务合同违约为由,将提供服务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20日,这一涉及公民生物识别信息采集的服务合同纠纷案,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最终,法院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其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据新华社11月22日报道)

    备受舆论关注的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落槌了,这是一次具有积极示范意义的宣判——此案充分说明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也郑重提醒全社会人脸识别不能被滥用。

    购物时“刷脸”支付、用手机时“刷脸”解锁,进小区时“刷脸”开门……“刷脸”技术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不久前,《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发布。报告显示,有九成以上的受访者都使用过人脸识别,“刷脸支付”最为普及。有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还有三成受访者表示,已经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就在这几天,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的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有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售楼处的确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更有房地产业内人士称,“类似的系统每一个公司都有”。

    “刷脸”可以遍地开花,安全不能千疮百孔。身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是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人脸、指纹、虹膜等不可更改的人体生物特征,属于用户最核心、最重要的个人信息,有人说这都是“行走的密码”。此类信息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角度来看,“人脸识别第一案”是在警醒所有个人信息采集者,“刷脸”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用“刷脸”技术时一定要在心里绷紧法律这根弦。正如一位时评人所言,希望这起带有“第一案”光环的案件,在对具体纠纷定分止争之余,也能用司法力量划定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边界,为公民信息安全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的平衡拿捏“打个样”。

    技术本身没有对和错,但使用技术的人必须有责任有担当。对于“刷脸”,我们既要最大限度挖掘其价值,也应筑牢安全的堤坝。期待通过“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宣判,全社会能进一步形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共识,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明确具备采集资格的主体范围,加快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化、精细化,有力有序维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张博)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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