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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场监管系统开展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河北新闻网 2021-04-08 0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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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4月6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决定自4月12日至5月21日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提出,抽查事项内容包括14项,分别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广告行为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计量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能效标识、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产品监督检查)、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专利代理监督检查、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工作方案对抽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做出了具体规定。

    抽查对象范围为全省2020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个体工商户(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

    一般检查事项:广告经营者按1%比例随机抽取;拍卖企业、文物经营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按2%比例随机抽取;商标代理机构按5%比例随机抽取;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按10%比例随机抽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企业按20%比例随机抽取;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按10家抽取;专利代理机构随机抽取20家;随机抽取2500家企业对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工业品获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按10%比例随机抽取;热水器生产销售企业、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集贸市场超市(涉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商场(电器、坐便器类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按10%比例随机抽取;眼镜成镜生产销售企业按20%比例抽取;燃气灶具、童车生产销售企业按30%比例随机抽取;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按50%比例随机抽取;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按100家随机抽取。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的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按1%比例随机抽取。

    工作方案提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名单分三个批次派发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按照实际情况逐级派发。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抽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专家解读、政策宣讲、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举措与成效、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的意义,进一步扩大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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