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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恢复办理城乡居民两新人员参保业务

河北新闻网 2021-06-07 10: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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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日报讯(记者霍相博)日前,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石家庄市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试运行以来,各项医保经办业务逐步恢复。从6月3日起,石家庄恢复办理城乡居民两新人员(新生儿、新迁入本市户籍居民)参保业务,特种病医疗机构现场认定工作也已按照原认定流程恢复办理。

    在城镇职工参保业务办理上,无变化单位缴费申报时间为6月7日至20日。在对单位职工信息核对无误,且确认本月无增减变化等情况后,可在网厅办理缴费申报。单位人员减少的,网报后需先打印《单位人员增减表》到窗口审核,审核完成后即可申报缴费。单位和人员信息维护,特别是参保人员银行信息维护,可通过网厅办理登记后,凭相关申请到窗口办理核定。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醒,按照相关政策,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当月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仍按原政策及方式办理,缴费方式及时间将另行通知;因平台试运行期间造成的单位或个人欠费,不影响相应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根据平台特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拨会受单位缴费状态的影响,请耐心等待平台政策适配;参保个人可登录“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个人参保信息的查询。

    责任编辑:李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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