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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惠民政策解读

河间周报 2021-04-09 1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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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惠民政策解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部分)

    一、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的认定

    (一)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享受每人每月111元生活补贴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沧州市户籍;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③持有第二代残疾证;④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单纯听力、单纯言语不符合条件,一残疾证信息为准)。

    2、享受每人每月66元生活补贴的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沧州市户籍;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③持有第二代残疾证;④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二)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享受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的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沧州市户籍;②持有第二代残疾证;③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所有残疾人。

    注: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五保人员)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一)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1、申报条件:

    孤儿:具有沧州市户籍,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有沧州市户籍,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一级、二级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并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6个月以上)、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2、发放标准:

    自2020年1月1日起,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000元。

    (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1、申报条件:

    本市户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从孤儿入学开始直至孤儿学业结束。

    三、高龄补贴

    1、申报条件:

    年满80周岁即可享受高龄补贴,符合条件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

    2、补贴标准:

    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高龄补贴每半年一发放。

    (此信息来源于河间市民政局,若有疑问请咨询河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电话:3189211或联系当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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