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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水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头三天“电子眼”锁定1100起

    来源:衡水晚报 2017-05-24 10:55:42
    语音播报

    衡水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头三天“电子眼”锁定1100起

    衡水市交警支队自20日启动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实施的头三天,“电子眼”锁定了1100起。

    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驾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阅读发送微信、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陋习。为促使驾驶人摒弃这些交通陋习,20日起,衡水市交警开始利用电子警察对驾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以及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覆盖全市所有监控路段。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2016版),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记2分,罚款50元。

    警方特别提示,市区电子监控分辨率较高,可以精确拍摄车辆状况,并进行夜视抓拍。驾驶人斜挎背包冒充安全带、驾车时吸烟或接打手机以及副驾驶座乘员不系安全带等行为都会被抓拍下来,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记分。所以,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侯永玮)

    责任编辑:王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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