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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摒弃“大锅饭” 种好“责任田”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18-05-30 15: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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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摒弃“大锅饭” 种好“责任田”

    摒弃“大锅饭” 种好“责任田”

    ——枣强县检察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2017年以来,枣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绩效考核基本制度,构建了较为实用、有效、完整的工作评估体系和“两个责任”执行体系,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在部分领域和层面改革触及不到核心利益、“大锅饭”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真正让改革红利惠及每一个干事创业的人,树立了正确的导向,激发了干警争先创优的意识,推动了全院工作的升级晋位,实现了全院工作跨越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 找对追责问责的钥匙

    枣强县检察院曾经多次获得省市级先进单位称号,也有多项工作和多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如何带领这支队伍深耕主责主业, 向上级院、县委和枣强40万人民拿出一份优秀的成绩单,是新班子成立后需要直接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院党组把目光转向干警期盼已久的难事实事,朝工作中最难的地方开刀。党组确定了两条基本思路:一是借“势”明“责”,利用当前从严治党的大气候,给干警划定红线和底线;二是以“利”制“责”,敢动干警奶酪,推动干警履职尽责。

    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做出表率,形成科学高效的考核。通过建立并形成业务考核、行政考核、综合评估、内外监督、责任追究五大体系,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知责明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定责履责;以绩效考核为标尺,尽责考责;以结果运用为抓手,追责问责;以制度建设为平台,畏责尊责,激活考核正向效应,推着干警向前走,不断提升“愿为”的自觉,增强“善为”的本领,激发“有为”的内在动力。

    ★ 让制度设计接地气

    绩效考核制度,必须做出自己的特色,那就是量体裁衣,实用管用,合法理,合院情。拿考勤举例:同样是请假,事假怎么算,病假如何把握;年休假没有休,加班没有补休,能不能扣除;是按天计算扣除绩效工资,还是超过多少个工作日就扣掉本月全部绩效;签到了也签退了,但中间出去办私事了,没有请假怎么办;来上班了,但借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参加各种会议怎么办;被督察发现,院内通报的,怎么扣分,被纪委和上级院通报怎么办等等。如果给予绩效评价,有没有依据。诸如此类的问题,他们都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取得了根本的共识。

    考什么,怎么考,设定哪些考核指标体系才能比较完备?就办案来讲,不同业务部门不同案件之间如何平衡,找到共同点,才是关键。该院根据本院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将公诉与批捕同一案件业务之比调整为1:0.6,将公益诉讼与公诉案件拉平工作量,请示类的按照20%计算工作量,程序性案件按照10%计算工作量等。不同案件计算工作量时,他们确定了“管两头,评中间”的思路,即规定出四种案件工作量按照100%计算,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单独犯罪嫌疑人的单个犯罪计算30%工作量,其余由绩效考核小组与案管部门逐月根据难度系数和执法办案情况确定工作量。制度的设计更要有人情味。换句话说,就是尊重每一名干警的不同需求,寻求最大公约数。比如,《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正常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不作为出勤率考评;病假、事假可用本人的年休假折抵。获得各种表彰奖励表扬的,可折抵不同次数的告诫等等。可以预期的是,该院占地30亩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0月份落成后,包括接送孩子上下学、改善办公生活条件、丰富业余活动内容等在内的更多干警个性需求将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这些人文关怀,是制度能得到全体干警尊重和支持的根本保障。

    ★ 最大限度体现公平

    公平是绩效考核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根本生命力所在。该院的考核基本制度主要有三项:《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行政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主责主业注重规范化考核。该院制订《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在不同部门、不同法律身份办案人员、不同案件之间找到一种动态平衡,搭建较为公平的数据考核平台,比较成功地解决人员分类管理带来的工作质效评价不同标准难以衔接的课题。他们设计的方案是以办案数量为根本加分依据,将案件分为五类,分别按照不同百分比计算办案量。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办案工作量确定难度系数,在不同办案人和案件之间保持工作量动态平衡。以办案质量为机动计分依据,根据强制措施使用、证据收集、办案程序、权益保障、卷宗文书、办案效率等出现的情形,视情节加减相应的分数,倒逼办案质量的提升。同时他们单独设计了案件监督和执法责任考核两个模块,主要对员额检察官、检辅人员、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履行职责是否符合法定权限考核,对案件信息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管理监督等内外监督实效进行考核。行政事务突出执行能力考察。《行政绩效考核办法》对干警日常工作、交办公务、文字性公务、管理性公务、事务性公务、读书学习等方面进行量化规定,根据干警完成的质量和效率评估分值,进行相应的加分或减分。如日常工作,根据岗位要求,每天正常进行的行政性工作,由承办人填写工作报告单或工作日志,经主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根据办事质量与效率在0.1-10分的范围内评估分值。为考核行政效率,他们根据紧急、重要程度,分三个层面九个维度对管理性事务行政质效作出规定,采取系数相乘的方法计算分值。为衔接《青年检察官培养计划》,规定干警必须完成一定量的读书学习任务,并有学习笔记和心得,年读书量少于10本的,扣除相应分值。

    坚持制度刚性和动态平衡的有机统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考核主体责任,赋予案管部门办案绩效考核职责,政治部门负责全院行政绩效考核工作,主管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档次;硬性规定考核档次的级差每月不少于200元,优秀率不高于30%,并对加减分规则进行了细化、量化的规定,对弄虚作假、搞平均主义的部门和人员规定了具体的惩戒措施;构建考核制度体系,对基本管理制度和办案制度的执行全程留痕,为考核提供基础数据;严格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主管副检察长、专职委员、部长在年终市院考核中不能进入先进的,明确了调整办法,并规定了一票否决事项。

    ★ 最管用的方法是坚持

    让较真成为一种工作方法。绩效考核作为指导工作的“指挥棒”、选拔任用的“风向标”,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在于“考”出了什么,“核”实了什么。只有动真格,从严要求,突出“实”字,才能看出干警有多能、哪不行,并以此为依据,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如在制度刚试行阶段,就值班问题,他们一次通报了两名党组成员、3名干警。有人劝检察长别先拿班子成员开刀,但为了制度落实,检察长坚持无差别地进行了处理,同时由其所在党支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规章制度的执行,好的习惯的培养,只能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方子抓药治病。让干警习惯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工作生活,干警个人必须充满定力,组织上也要给予必要的压力。如果让规章制度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把问责的“拳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老毛病”搞“温良恭俭让”,那坏习惯永远改不掉,好习惯永远也树不起来。在这方面,他们下了大气力。如关于签到,去年有15人次被点名,有49人次先后被所在党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于出勤率,有4人因为请假过长被扣除当月全部绩效,有8人次被扣除过绩效。一个部门因为年终综合评比在全市位列第八名而影响到一名党组成员被调离原管理岗位,3名干警绩效考核2018年一律不能评优,一名员额检察官按照《选拔任用干部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影响到3年内的提拔使用。

    钉好抓落实的钉子。方法不对,功夫白费。只有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制度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发挥管全面管长远的作用。最近,根据相关文件,该院又为受到市院以上表彰的干警落实了奖励政策。在制度建设方面,2017年共出台配套文件4份,今年出台3份,加上基础性制度约有20多件,涉及办文办事办会办案、党的建设、两个责任等各个方面,全部得到有效执行。在选拔任用方面,该院不但注重短期内德能勤绩,还专门在量化考核办法中拿出12%的分值,对年度内值班、出勤、会议、培训尤其是政治学习等日常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把干警的日常转化为经常,把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一以贯之创优争先。这是向人们传递一个信息,只要业绩足够优秀,不走旁门左道也能在职级提升、员额选任、入党评先等方面得到与业绩相称的待遇。

    ★ 敲钟问响看头雁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制度制订了,只有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才能滴水穿石,成就非常之功。

    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中,该院注意避免考核标准空泛,不能真实准确反映干警的实际表现“两张皮”现象;力戒考核手段单一,热衷于填表考核、材料考核,使考核过程成为走过场的作秀表演;注意避免平时把考核喊得山响,等到干部选配、任免、奖惩时,却不敢动真碰硬的现象,不让干警戳脊梁骨;避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不注重日常动态和长期表现,以偏概全,突击投机现象;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切出于公心,让干事创业者心情舒畅,让受到处理者心服口服,增强绩效考核的权威性、公信力。

    注意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绩效考核制度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抓手,“一把手”抓与不抓不一样,虚抓与实抓不一样,抓半截与抓到底不一样,唯有不空不虚不偏才能真正抓出成效来。为督促关键少数落实绩效考核制度的各项规定,该院专门制定《班子成员必须遵守的二十条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在加强学习、接受监督、遵守各项基本制度、亲历办案、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率先垂范。为确保该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的有效衔接,他们专门对二十条规定细化了量化指标,使关键少数履职情况有了可评价的依据。

    让考核回归价值本位,激发更多正能量。该院一名干警曾经说过:“现在压力是一股劲顶着你往前走,考核结果一出,谁干得好谁干得差,大家一眼就明白。” 绩效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干警守规矩的意识,履职状况差,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等现象明显得到改善;干警的职业责任感明显增强,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争先创优明显成为自觉,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项检察工作得到明显均衡发展,办成了多年来历任党组想办而没有办成的许多事情。2017年,有4人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取得名次,有14人被市级以上记功奖励,27个考核项有24项进入全市前五名,综合评比全市第二,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全国“八化”建设先进院。(张兰华)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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