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莫让“微腐败”酿成“大祸害”

来源:衡水日报 2019-08-15 09:20:25
语音播报

莫让“微腐败”酿成“大祸害”

边建军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很多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被屡屡曝出。全国一些地方通报了多起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及落实惠农政策、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表现形式是吃、拿、卡、要、贪,“苍蝇”危害不可小视。

东汉许慎《说文》中说:“微,隐行也。”“微腐败”又称“群众身边的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是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的深切表达。“微”者,小也;官职不高,鼠窃狗偷。中央纪委披露,办案人员在河南省新安县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中发现267本存折,冒领50余万元老百姓的保命钱;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东台村妇女委员会的魏桂兰,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变造补偿款人员名单的手段,非法侵占土地补偿款6万元……“苍蝇”嗡嗡叫。相对于“老虎”,“苍蝇”的危害对于老百姓来说看得见、摸得着,因而不胜其烦、更为痛恨。因为这些人直接面对群众,是国家政策、方针、路线的具体执行者。苍蝇式小腐败不但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铲除“微腐败”?

筑牢思想防线。思想上不设防,行为上出轨也就不足为奇。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变质、违法乱纪,往往是从思想防线“失守”开始的。一方面,党员干部应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自我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永葆党员干部的纯洁公仆本色。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春风常拂面,细雨常润物,警钟常常敲,红灯常常亮,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扎紧制度笼子。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微腐败”实际上是源于对“微权力”的监管缺位。当晒出权力清单,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力的长效管理制度,让其没有机会作案。针对“微腐败”点多面广,形式繁多,手段推陈出新的特点,积极发动群众力量,畅通监督渠道,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加大惩处力度。只有对“微腐败”做到“无微不治”,形成震慑,才能在基层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对踩红线、越底线的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因问题小而姑息、不因违者众而放任,敢于“亮剑”,动真碰硬,寸步不让,该查处查处、该问责问责、该通报通报,推动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通过严查确保基层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微权力”,避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越是在群众身边的权力,越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把正风反腐一竿子插到底。唯有如此,才能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与支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翟一杉

下一篇: 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桃城收费站举行升旗仪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