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廊坊新闻廊坊社会民生
  • 分享
  • 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查询核对方法公布

    来源:廊坊日报 2017-09-12 14:09:41
    语音播报

    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查询核对方法公布

    为方便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核对所属车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市交警支队公布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查询、核对方法,同时进一步做好市区主城区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限行工作。

    市民可通过两种网络方式进行查询。登录“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信息查询系统”(http://fwpt1.lfcgs.gov.cn:8088/query)进行查询、核对。如查询结果显示该车具体信息,则该车属于国Ⅰ或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如查询结果为空,则该车不属于国Ⅰ或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核对。点击网站中的“该查询系统仅用于新生产车辆查询,如需查询其它车辆达标情况点此进入”链接,然后进入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界面,在“输入模糊条件”文本框中录入机动车车辆型号并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核对,根据查询结果比对自己车辆的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然后通过自己车辆的出厂日期和查询结果中的公开日期进行核对。

    除此之外,我市辖区所属机动车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查询、核对:

    市环保局咨询电话:0316-2190319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市区(广阳、安次、开发区):0316-2110122

    三河:0316-3229512

    大厂:0316-7788901

    香河:0316-8625935

    固安:0316-6187732

    永清:0316-2779579

    霸州:0316-7238965

    文安:0316-5060521

    大城:0316-5500006

    市民在查询过程中,如出现“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信息查询系统”和“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不一致情况的,以“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为准。机动车所有人也可持机动车行驶证到辖区车管所业务窗口进行信息确认。(记者 王萌 通讯员姚津滨)

    责任编辑:郭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