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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廊坊共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80起

    来源:廊坊都市报 2018-02-13 14: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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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共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80起

    2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80起,行政处罚192人;刑事案件5起,刑事处罚5人;查处非法燃放案件26起,行政处罚26人;收缴各类烟花7947箱,爆竹2601万余头,礼花弹1691枚。

    2月7日,大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大城县某村鞭炮点经营者楚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证,2018年2月7日中午,楚某某驾驶单排卡车运输地毯红21箱到大城县某人家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决定对楚某某行政处罚。

    2月7日上午,三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高楼镇某村一门店查获烟花爆竹28箱。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米某对其私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供认不讳,现违法行为人米某已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缴。

    2月7日上午11时许,固安县公安局宫村派出所在新兴派出所的配合下从新兴示范园区某村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30箱。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陈述了其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行政拘留,30箱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2月7日上午,大厂公安局夏垫派出所通过工作在夏垫镇某村一民宅捣毁一处私存烟花爆竹黑窝点,查获违法人员1人,烟花爆竹10余箱。违法人员宋某已被该局治安拘留,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2月9日11时许,文安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小白河大堤时将非法运输鞭炮的文安县大柳河镇某村村民孙某查获,经查,孙某用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共32箱,共220.9公斤。当日,孙某被文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记者李新苓)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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