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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结余留用工作落地

    来源:廊坊都市报 2021-01-08 1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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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结余留用工作落地

    记者从廊坊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意见》,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规范用药行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廊坊市全面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结余留用工作落地。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简单的说就是,医疗保障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采购的药品,在采购周期结束后,根据其约定采购量、非中选产品使用金额等数据,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与按该药品集采前价格核算的金额相比节省的医保资金,再按一定的留用比例核定结余留用金额,最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此次实施结余留用政策的对象是已完成采购周期的第一批“4+7”集采药品,涉及25个品种43个品规,实施范围是参加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且实行零差率销售集采药品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11月,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方案》,市医保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县(市、区)医保局、市本级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工作布置会。市医保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多次和相关人员一起,深入分析讨论、认真研究测算,最后经市医保局局长办公会对结余留用工作专题汇报的审定,核定全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为1252.39万元,涉及177定医疗机构,于2020年12月10日全部拨付医疗机构,完成了廊坊市落实国家和省组织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并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记者崔帅 通讯员赵蒙蒙)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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