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法院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了《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临漳县人民法院法官申海波编写的《义务帮工关系成立与否不以行为初衷为依据——吕某印等诉李某民义务帮工受害责任案》入选。
《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丛书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审判业务和执行业务的案件类型,共计23分册,选用案例1395件。近年来,临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调研及案例编写工作,扎实推进精品案例工程,以精品促审判、提能力、铸品牌,收到好的效果。(李瑞景、邓博)
责任编辑: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