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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滦南县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滦南县人民政府网 2018-08-20 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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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南县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20号)《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涉企的房屋转让手续费、涉及个人的预防性体检费,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减收85.37万元。其中:取消的房屋转让手续费36.58万元,涉及企业8家;涉及个人的预防性体检费17.80万元;停征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06万元,涉及企业16家;计量收费23.08万元,涉及企业75家;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6.85万元。

    责任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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