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一男子:车辆未年检 58条违法记录记240分
日前,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中,查处一辆小型汽车未年检,且有5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交警依法给予该男子罚款5800元、记240分的处罚。
12月21日,滦南交警组织集中整治,岗勤中队巡查民警在辖区滦海公路发现一辆号牌为鲁DXXXXX的小型汽车停放在路边,巡查民警上前检查,驾驶人未在车上。民警当即在网上核查该车辆信息发现,该车自2018年至今未年检,且有5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执勤民警遂将车扣至交警大队处理,交警依法传唤车主并核实后对其进行处罚。(记者梁赞英 通讯员杨仕满、桑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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