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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来源:中国江西网 2020-03-10 18:19:56
    语音播报

    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温肖霞 记者王琴红报道:日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加强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据悉,江西是全国率先出台这一通知的省份。

    目标任务: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

    通知重申和强化了国家层面的要求,提出了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目标任务。

    具体包括: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落实妇女儿童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促进制度完善,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创新举措:构建案件快速办理、联合报告制度等

    据悉,对照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出台的通知,江西省在具体要求上有不少新的突破。

    包括,建立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原则上不得延长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在作出实体性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向同级妇联组织反馈。

    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妇联移送的线索或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尤其是量刑畸轻的案件,要依法抗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案件听证及矛盾化解工作。

    建立联合报告制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对一些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问题,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可以联合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调研分析,对重大案件及时会商,联合开展与公安、教育、卫建、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强制报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方面形成制度机制。

    建立典型案件发布机制,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在保障被害人隐私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发布本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并及时向同级妇联组织通报。

     工作联动:提升法治宣讲深度和广度

    同时,通知还要求检察院和妇联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检查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法治宣讲深度。妇联借助组织网络优势,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儿童主任和村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发挥女法协、宣讲团、志愿者等团队力量,提升法治宣讲广度。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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