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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工作公告

    来源:平泉宣传 2018-03-02 09: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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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工作公告

    平 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兵 役 登 记 工 作

    公   告

    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对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能力的确认、核实和统计。搞好兵役登记工作,对确保新兵质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有着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的兵役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2018年兵役登记工作自2018年01月10日开始至2018年6月20日结束。

    二、兵役登记对象:凡常住户口在本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往年已经登记过的按规定进行核验。

    三、兵役征集范围:1、男性公民:常住户口在本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初中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经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200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公民。2、女性公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兵役登记流程: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工作咨询。6月20日前,男性适龄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或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所开设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

    五、严格奖惩:适龄公民积极参加兵役登记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依据《河北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兵役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兵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高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自觉性,营造“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光荣、逃避兵役登记可耻”的社会风气,把广大干部群众动员起来,确保做好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平泉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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