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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扫黑除恶】平泉法院宣判首起涉恶势力案件

    来源:平泉宣传 2018-08-30 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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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平泉法院宣判首起涉恶势力案件

    平泉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项斗争,加大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毒瘤”,于8月28日,公开宣判首起涉恶势力案件。

    平泉市检察院于2018年7月30日向平泉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程金某与被告人程志某之弟因琐事发生纠纷,为此,程志某与程金某于2017年11月7日电话约定到平泉市卧龙镇打架,双方各自纠集8人参与。到达约定地点后,程金某等人手持镐把、橡胶棍,程志某等人手持铁管、砍刀等器械,双方持械斗殴,致周某受伤。经鉴定,受害人周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合议庭认为,二人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且被告人程金某无故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程金某又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被告人程金某因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程志某因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平泉法院保持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的高度警觉性,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对涉恶情况进行深入研判,从受理到公开宣判仅用不到一月时间,展示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速战速决的态势。自中央部署扫黑除额专项斗争以来,平泉法院将“扫黑除恶”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犯罪保持打击势头不减、力度不降,形成立、审、执无缝隙排查、全院、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此案的公开宣判,展示了平泉法院扫清黑恶势力的必胜决心,更对恶势力分子进行了一次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平泉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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