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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打防并举整治传销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17-12-05 11:10:02
    语音播报

    秦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打防并举整治传销

    “社会毒瘤”“经济邪教”,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传销再恰当不过。传销,自从诞生那一刻起,就携带着邪恶的“基因”,就像可怕的瘟疫一样,滋生蔓延、麻醉精神、腐蚀灵魂,让许许多多个人和家庭深受其害,要么众叛亲离,要么倾家荡产。

    唯有铲除“社会毒瘤”,社会“肌体”才会健康,唯有清除“经济邪教”,方能还社会一个和谐环境。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传办)及全市打击传销的牵头部门,近3年来,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共清查传销窝点240余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3200余人次,移送公安部门审查100余名人员。卓有成效的打击传销工作有效地净化了我市生产生活环境,也让众多深陷其中的受害者幡然醒悟,成功脱离传销“泥沼”。

    【铲除“中绿”】 一场“打传”胜仗

    传销,是用谎言、欺骗、诱惑编织起来的“美妙幻象”,但骗术并不高明,稍有常识的人都会质疑、识破,然后远离。然而,总有一些人,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面对天花乱坠的说辞,失去理智,被传销骨干蛊惑利用,深陷传销陷阱,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市打击传销一直呈现高压态势,不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了多起传销案件,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其中,我市查处的“中绿”传销组织最为典型,也最具有代表性。

    近年来,一伙自称“北京中绿”“辽宁中绿”的人在我市暗中进行传销活动。“中绿”组织前身是“辽宁本溪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08年,该公司因传销经营已被注销,但其组织者没有停止活动,而是继续从事没有任何产品的“拉人头”传销行为。后该组织加盟到所谓的“商会商务运作”(原纯资本运作,又称1040工程),传销组织者声称,每单投入2900元,两年后可获得180万,一次投入15单(43500元),两年后可获得一千万,出局时可获得一个亿。经过近年的打击和宣传,“中绿传销”臭名昭著,部分团队在2016年8月前后更名为“香港绿杉集团”,每单变为3000元,继续拉人骗钱。

    2016年11月1日,市打传办协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等部门对“中绿”组织展开清理行动,在海港区一处新建成小区内,对4个传销窝点进行了清理,查处传销分子7人。从现场看,每个房间只有两三个人,没有多人聚集的现象,墙上挂满了所谓“感恩”“向善”之类的标语,但查看他们的电脑、宣传册、笔记等物品,其传销的本质就完全暴露出来了。

    2017年6月24日,市打传办协同海港区和开发区两地公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40余名,对海港区一处传销课堂进行了突击查处,现场查处“中绿”传销人员120名,3名骨干分子被带回公安部门进一步审查。海港区市场监管局对为提供课堂场所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市文明办、市报社、河北新闻网进行了表扬和跟踪报道。

    【建章立制】 保证“打传”效果

    传销所造成的危害不仅仅是财产损失,还会给社会增添许多不稳定因素。当传销人员血本无归、流落异地、生活悲惨时,有的人不堪打击,精神备受摧残,有的人丧失生活勇气,产生轻生念头,有的人铤而走险,走上偷盗、抢劫等违法道路。一起起由传销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都在表明,打击传销不仅仅是挽救个人,更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由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调派人员,组成专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市领导多次对打击传销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打击传销的工作制度,以制度保障打击传销工作开展,并根据过往经验逐步调整、规范,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票否决警示” 等工作制度,强化了打传工作责任制,把各项责任细化到部门,让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最终使工作落实、见效果。

    为形成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我市不断完善和健全防范传销基层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街道)、农村、校园等基层单位在防范监控、举报申诉、教育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 “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校园”创建工作,设立工作站,配备专人岗位,完善制度,壮大反传销志愿者队伍,为从源头防控传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防范传销】 宣传警示并重

    防患于未然,打击传销开展整治行动、清理骨干分子固然重要,但进行反传销宣传,让广大民众认清传销本质,形成防御传销的“抗体”,同样是铲除“经济邪教”的一把“利器”。

    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反传销宣传,打防结合,打击防范并重。他们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对老年人、新毕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识别能力。

    该局广泛深入社区、农村、市场、广场、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反传销宣传活动,诸如设置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放映反传销电影等宣教活动;同时,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平台等媒体,发布传销警示,以案释法,教育广大群众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增强广大民众增强防范传销的意识,加强抵御传销诱惑的能力,谨慎对待朋友推荐的投资或者项目,慎重应对朋友的邀约。

    打击传销办公室提醒各位租房户、房屋中介及其他经营者不要贪图小利,将房屋或其他设施提供给传销分子,为他们居住及非法集会提供便利条件。对于违反规定的,执法机关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正警告那些组织传销活动的企业、个人以及痴迷传销的人员,尽快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罚,最终害人害己。

    【打击传销】 力度大不手软

    铲除“中绿”,无疑是我市打击传销取得的一场漂亮仗。然而,传销之所以被称为“毒瘤”,因其容易复发,一旦环境合适,又会披上其他外衣粉墨登场,伺机兴风作浪。所以,打击传销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能给传销“惯犯”任何喘息机会。

    2015年,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打传销、促和谐、护民生”执法专项行动。2016年,开展了“促发展、惠民生”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平说,“我们对待传销的态度是“零容忍,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大规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而且每次专项行动都有主题,更要有效果”。

    今年,我市整治传销的工作重点是查处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防止传销活动蔓延。这些传销行为包括以介绍工作、招聘兼职、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为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编造“新型营销”“全新致富利润”“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组织传销活动;以所谓“成功人士”组织的招商会、推荐会等活动,非法聚集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虚拟经济”“微电商”“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多层分销”“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等。

    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依法查处一批传销大案要案,重点打击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确保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什么是传销

    国务院令第444号的《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种类

    传销的分类方法很多,但通常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按传销定义可分为“拉人头式”“团队计酬式”和“收取入门费式”。但目前的传销活动基本上都同时具备以上特征,这也是判别传销根本的依据。

    第二种是按其活动模式分类。1.产品型。表现为以售卖商品为幌子,拉人加入并形成上下层级关系,获取非法利益。比如“蝶贝蕾”传销组织,以售卖“蝶贝蕾”化妆品的名义实施传销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的旗号来组织传销活动。2.概念型。这类传销不再以售卖产品,而是以某种虚构的所谓“概念”邀约下线加入。如广西“1040工程”、辽宁“中绿”传销组织编造所谓国家暗中扶持项目,如“投资西部大开发”“支持地方经济”为名义,“军创”传销组织以扶持军转干部创业为名吸收人员。“善心汇”则打的是支持慈善事业的旗号。3.资金型。又称为“资金盘”传销。以购买股权、借贷、投资为名,利用传销理念引诱别人加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这类组织往往聚集了巨额资金后突然抽逃,使投资者血本无归。如“中券资本”“五行币”等。

    第三种是按传销人员分布情况可分为聚集型和网络型。聚集性是指传销分子集中聚集在某些地区活动。网络型是传销组织者利用网站、微信群以及公众号等载体来发展人员。发布信息、邀约人员、缴纳资金等活动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因为人员分散,隐蔽性更强。

    传销的危害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伴随传销行为发生的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破坏。

    2.麻醉人们的精神,腐蚀人们的灵魂。传销组织者和策划者对参加人员进行精神控制,通过对参加人员进行“上课、洗脑”,宣扬“一夜暴富”等邪说,使人们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他们经常喊的一句口号就是:“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

    3.鼓吹欺骗有理,引发诚信危机,冲击伦理道德。传销人员充分利用亲人朋友的信任关系引人上钩,无耻地说,“这不是欺骗,是给你一个成功的机会,最好的机会当然要给最亲的人”。最后导致很多家庭破裂,落到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朋友拔刀相向的可悲结局。

    4.使受骗者的经济利益遭到损失。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被骗参加传销的人员很多是农民、下岗人员、刚毕业学生等,本身就不富裕,出于快速致富的心理,误入传销歧途,以至于生活陷入绝境。

    5.引发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传销组织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进行欺骗。一些人被骗后走上了械斗报复、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还有一些带有黑恶性质的犯罪团伙参与传销组织其中,给社会安定带来极大危害。

    如何识别和防范传销

    1.如何识别传销。判定是否是传销行为,应该按照传销的定义来判别。从组织方式来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与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与者再以同样方式介绍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多层传销网络(拉人头)。从计酬方式看,参与者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才能取得加入资格。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及缴纳的资金数额为依据,按比例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收取入门费及团队计酬)。从传销行为的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产品为最终目的,而是以迅速发展人员、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2.如何防范传销。如果您的亲戚朋友在异地(时间有长有短),突然打电话或发信息告诉你,那里有好的项目,可以挣大钱,并邀请你也过去。这时你就应该警惕了,可以多向他问一些细节,如果是编造的,他肯定遮遮掩掩。最稳妥的是向当地相关部门证实一下,他做的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说是找到理想的就业单位,也邀请你过去。你就应该核实一下,那个单位是否存在,如果确实存在,找到那家单位联系一下,证实你的亲友是否在那里工作。对于网友的邀约,很多是以介绍工作、谈恋爱等名义诱骗你参与传销的,一定要提高警惕。

    要是您不慎已经去了,您会被安排和几个人会面。他们会反复向你灌输他们的理念。首先他们会讲述成功人士富足阔绰的生活方式,让你产生对金钱的痴迷,萌发一夜暴富心态。接下来他们会宣扬加入到他们的组织就是通往暴富的捷径。诱骗你缴纳费用。一旦你加入了,传销组织会进一步对你洗脑,消除你心里的负罪感和羞耻心,再继续诱骗其他亲友参加。如果不小心落入了传销陷阱,受害者一定要冷静,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思想意志要坚决,不被传销者的谎言所蛊惑。二是要机智,不要和传销人员发生正面冲突,以免使您身体受到伤害。三是不要惊慌失措,耐心和他们周旋,找出最佳时机脱身。千万不能顾及钱财,犹豫不决。脱身后要迅速向执勤民警、小区门卫,保安、村干部、群众等求救,或向当地打击传销部门举报。(记者李金钟 通讯员丁桂艳 何松恒)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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