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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规范祭祀行为

    来源:秦皇岛发布微信 2018-03-29 10: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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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规范祭祀行为

    《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3月24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使用可循环利用的花圈花环;城市区焚烧祭祀用品须在政府指定地点及相关部门设置的焚烧炉内进行;对生产、经营、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将予以查处。清明前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出台《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规范祭祀行为,引导群众文明环保祭祀、抵制封建迷信的城市。

    《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积极倡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明确规定祭祀活动中不得在居民区通道、绿地、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搭设灵堂(棚),摆放遗像、花圈,进行悼念活动;不得在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搭设灵堂(棚)、摆放遗像、花圈等,不得在居民区内搭台唱戏、噪音扰民;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随意抛撒纸钱,搞封建迷信活动和淫秽、低俗表演等。县(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大气污染状况、防火形势以及重大活动等因素限制或禁止户外祭祀活动。

    《办法》还规定禁止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为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生产、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禁止在街道、路口、桥涵等非经营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等。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分别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3月24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使用可循环利用的花圈花环;城市区焚烧祭祀用品须在政府指定地点及相关部门设置的焚烧炉内进行;对生产、经营、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将予以查处。清明前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出台《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规范祭祀行为,引导群众文明环保祭祀、抵制封建迷信的城市。

    《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积极倡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明确规定祭祀活动中不得在居民区通道、绿地、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搭设灵堂(棚),摆放遗像、花圈,进行悼念活动;不得在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搭设灵堂(棚)、摆放遗像、花圈等,不得在居民区内搭台唱戏、噪音扰民;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随意抛撒纸钱,搞封建迷信活动和淫秽、低俗表演等。县(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大气污染状况、防火形势以及重大活动等因素限制或禁止户外祭祀活动。

    《办法》还规定禁止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为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生产、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禁止在街道、路口、桥涵等非经营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等。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分别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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