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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市开通公基金贷款自动提取业务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18-04-13 10: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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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开通公基金贷款自动提取业务

    4月12日,市民王先生坐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理窗口前,在《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协议》上签字、摁下手印。“这回可真方便了,不用每年带一堆材料跑一趟了。”王先生对此很满意。

    公积金贷款提取太方便了

    王先生正在办理的是自4月2日起开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业务(以下简称“公贷自动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审批科负责人介绍,办理这项业务,只需借款人及配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按年自动提取核定的住房公积金即可。“以前借款人来办理提取,要带多份材料和复印件,经常会忘记带一两件,还要跑回去拿,而且还要向单位请假,办理公贷自动提取业务后,这些麻烦都没有了,而且不用排队等待、找地方停车了。”

    4月2日至今,已经有280多人办理了签约。“从大家的反馈来看,对公贷自动提取业务都很满意。”

    工作人员提醒大家,这项业务目前只面向秦皇岛市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商业贷款和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不能办理自动提取业务,仍需来柜面办理。

    距离上次公贷提取日满一年才可签约

    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就可以申请签约:

    职工申请公贷自动提取签约,应距离上次公贷提取日期一年(365天)以上;职工自愿签约,签约人必须为《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参贷人,可以由主借款人单方面签约,也可由主借款人及配偶共同签约,但配偶不能单方面签约;主借款人及配偶在秦皇岛市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主借款人及配偶在秦皇岛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在偿还过程中且无逾期不良记录。

    签约时这些材料要带全

    签约都需要哪些材料呢?主借款人单独签约的,需要单位开具的《公贷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借款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工行、建行、农行Ⅰ类账户借记卡之一);《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主借款人及配偶共同签约的,需要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公贷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主借款人名下银行卡原件、复印件+配偶名下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均为工行、建行、农行Ⅰ类账户借记卡之一);《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注意,身份证正面和本人银行卡要复印在一张纸上。

    别在每月15日去签约

    带好这些材料,申请人就可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现场签约,夫妻双方共同签约必须同时到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电子拍照存档,审核通过后办理签约就可以了。

    需要提醒的是,委托提取日仅可选择某月15日,遇节假日、停电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将顺延。签约当日不能作为委托提取日,所以,如果您去签约,记得别在15日去。履约期间,不能在柜面办理公贷提取业务,其他类型提取不受影响,但委托提取日当日(即某月15日或顺延日)不能办理任何提取业务。

    办理签约别着急、别扎堆

    有了这样便民的好措施,肯定很多市民想赶紧去签约。别急,先看看下面的信息再说。首先,因为要距离上次公贷提取日满一年才可签约,所以,如果您上次提取公积金没满一年,去了也没法签约,就先别着急了。其次,如果您满足签约的条件,最好就近办理签约,而不是都扎堆到海港区红旗路上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本级(含海港区、开发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等在市本级缴存的单位职工),贷款放款日期在2018年4月2日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心三楼提取大厅、山海关办理处、北戴河办理处、道南办理处办理签约。贷款放款日期在2018年4月2日之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到中心六楼信贷大厅办理签约。

    道南办理处地址为光明路52号(建行港口支行),山海关办理处地址为山海关区关城南路48号(建行山海关支行),北戴河办理处地址为北戴河区海宁路74号(建行北戴河支行)。

    抚宁、昌黎、卢龙、青龙职工到当地相关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

    夫妻双方的缴存单位不在同一个管理部的,应到主借款人的缴存管理部办理签约。(记者刘旭伟)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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