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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12-02 16: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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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旭伟)记者从“秦皇岛医疗保障”公众号了解到,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由于缴费基数调整是从2019年5月1日起,因此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在12月20日前补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2019年5月起,缴费基数调整为4791元。9.5%比例缴费的人员,月缴金额为455.15元,5至6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448.12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7.03元;7至12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364.14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91.01元。5至11月份差额补缴共469.21元,12月份连同当月医保费应收924.26元。

5.5%比例缴费的人员,月缴金额为263.51元,5至6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259.44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4.07元;7至12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210.82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52.69元。5至11月份差额补缴共271.59元,12月份连同当月医保费应收535.1元。

低保待遇缴费的人员,月缴金额为158.11元,5至6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155.66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2.46元;7至12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126.49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31.62元。5至11月份差额补缴共163.02元,12月份连同当月医保费应收321.13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根据各自缴费情况,将所需补缴金额于12月20日前足额存入代扣银行卡内,避免产生欠费情况。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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