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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秦皇岛抚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公务案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2-14 22: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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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秦皇岛抚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公务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杜万青、刘永菊)2月13日下午,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公务案,被告人李某良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月7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良驾驶汽车行驶到抚宁区万庄村疫情防控劝返点时,面对查验拒不配合,强行要求执勤人员李某躲开。遭拒绝后,李某良与李某发生言语冲突并下车推搡李某,后又驾车将李某撞倒在地。当劝返点另一执勤人员崔某上前劝阻时,李某良不听劝阻,将崔某右前臂咬伤。随后,李某良下车后又将疫情防控劝返点的桌子踹歪,将堆积用于提示的雪人踹坏。2月8日,被告人李某良被刑事拘留,2月11日被批准逮捕。

    2月13日,抚宁区人民法院于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良以暴力方法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破坏防控疫情设施,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李某良认罪悔罪,综合考虑本案案情、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法官介绍,当前正处于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快有力打击,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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