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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宁区借鉴“枫桥经验”创新实施综合调解工作机制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20-10-12 09:36:02
    语音播报

    抚宁区借鉴“枫桥经验”创新实施综合调解工作机制

    “李凤友同意将扣除父母丧葬费后的占地补偿款兄妹六人平分,李艳华和李凤和代表其他兄妹也同意这样分配…………”近日,在秦皇岛抚宁区抚宁镇的综合调解室里,一场因父母占地补偿款分配而引发的纠纷,在调解专员的多次调解后得到圆满解决。

    李凤和兄妹是抚宁镇芦峰口村村民,兄妹六人因为各种矛盾十几年形同路人,后因父母占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一度打得不可开交。

    “这场纠纷已经调解了三四次,前几次在调解现场几个人都大打出手,那个场面,唉…………”张杰是芦峰口村村委会主任,同时也是抚宁镇综合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专员。

    为进一步夯实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抚宁区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通过大量走访调研,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建立了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综合调解工作机制,于2019年11月在抚宁镇等3个乡镇试点施行,取得较好成效后,2020年3月在全区推广。

    李凤和兄妹间的纠纷能够顺利解决,正是得益于综合调解工作机制的施行。该机制整合党政部门、公检法司等信访调处资源,构建民调、政调、诉调、访调四调合一综合调解体系,依托区、乡、村三级综合调解平台,联合调处解决百姓各类矛盾纠纷,变“百姓跑”为“部门跑”。

    “我们这事儿都好几年了,以前也不知道找哪儿啊,上农经、上县(区)里信访局找去,问题一直也没解决。今天在综合调解室终于把我们那么多年的矛盾给解决了,忒好。”李凤和满意地笑着说。

    着眼于从机制上、源头上解决长期困扰抚宁的信访稳定问题,抚宁区委创新制定了《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建立综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信访部门由唱“独角戏”向多部门联动“大合唱”转变,由司法部门的单一调解转为多部门调处的综合调解,由信访和法院、公安部门末端管理转为矛盾纠纷的源头管理。创新的工作举措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最短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让区直部门和镇村形成良好的互动,打破‘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能管理’定式,让各类行政资源直达基层,在乡镇调解平台联合把脉问诊,做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抚宁区区委副书记袁会民表示,调解意味着和解,具有独特的稳定性,自今年3月22日综合调解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全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590件,达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防患于未然”的工作预期。

    同时,抚宁区安排了76万元预算作为综合调解专款,利用奖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的调解工作热情,力促问题化解在源头。

    “我们制定了‘以案代补’20条管理办法,实行一案一补,按照一般、疑难、重大、特大4个类别,对正式备案的调解员和聘用的调解人员予以资金补助。同时,我们将通过开展‘金牌调解员’‘典型案例’等评比活动,对调解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调解员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让他们既做我们的调解员,也做我们的信息员、网格员,夯实基层基础第一道防线。”袁会民说,通过大胆的创新,抚宁区的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新办法,初步形成了良性的循环。

    截至目前,抚宁区通过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共有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788件,综合调解工作做法先后被相关媒体等刊登,并得到省委政研室、改革办、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司法厅等充分肯定。(记者何春雷)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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