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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迁安市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

    来源:迁安报社 2018-11-13 20: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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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安市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

        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中,我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部署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健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提高我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我市实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责任人具体抓、多部门配合的监管工作格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

        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我市整合项目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工作。政府在财政上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转,并结合市里的政策,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

        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考核。我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终岗责考核内容。政府组织对各级监管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对于目标责任落实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因目标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我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农业生产养殖标准宣传培训等为重点,指导生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养殖,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养殖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养殖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养殖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市各责任部门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开展创建工作,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邢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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