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曲周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曲周发布 2019-11-12 11:38:25
语音播报

曲周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19〕1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11月10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一、重点行业继续严格执行《曲周县2019年9-12月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

二、严格按照《邯郸市2019年9-12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和《曲周县2019年9-12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抓好扬尘污染管控。

请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务必于11月10日12时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报告(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措施执行、企业停限产、执法检查、督查等情况)报送我办,文本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qzxzwrtq@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秦瑞群 18531036661

曲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珊珊

下一篇: 曲周大河道乡发放天燃气运行补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