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出炉
日前,省政府公布第四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确定大名县金滩镇等2个镇为第四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井陉县小梁江村等40个村为第四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村。
省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等工作,建立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信息档案,实施挂牌保护。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之日起1年内,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加大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保护与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将强化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监督和跟踪检查,对破坏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历史环境和文物古迹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记者贾芳张祝钦)
责任编辑:张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