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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2020年河北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18%以上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2017-06-06 0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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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河北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18%以上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8%以上;涉农物流运营新模式取得新进展,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农业管理数据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子政务协同系统建设全面完成,行政管理透明度显著增强;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到2020年,互联网在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创新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成为驱动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力量。

    农业生产智能化,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

    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方面,大力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到2018年在粮食、畜牧、蔬菜、水产、果品等方面建立20个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到2020年培育形成100个较大规模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典型。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广先进适用的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和导航设备等,加快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推广应用。加快农产品加工物联网应用,建立粮食烘干、果蔬储藏、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物联网应用系统,加强农产品产地储藏、加工情况监测。

    农业经营网络化,推进批发市场交易电子化

    加快农业经营网络化,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推动优质农产品、农资和服务上网销售,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建设,重点围绕京津中高端消费需求,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电子化,推动智慧型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农产品及农资批发市场、田头市场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互联网+”示范市场,重点支持41家国家定点批发市场和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率先开展电子交易示范。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国有农牧场改造流通、管理和经营方式。

    农业管理数据化,京津冀资源互通共享

    河北还将加快实现农业管理数据化,集中建设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完善村、县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重点推进重要农产品、动植物病虫防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种业、农业机械等数据资源整合开发应用。健全农情分析预警平台,完善省级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农田小气候气象信息监测系统,完善农产品分析会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强化省、市、县三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接,建立完善京津冀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京津冀三地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互认和信息预警、舆情监测、追溯管理等资源互通共享。推动省、市、县三级涉农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管、便民服务项目的协同化、在线化,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

    农业服务在线化,农技专家与农民实时互动

    集中打造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相关部门涉农信息服务共建共享,完善全省12316“三农”热线,实现农技推广专家团队与基层农技人员、农民在线实时互动。有序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与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互联互通,率先在全省重点村建立益农信息社,开展“买、卖、推、缴、代、取”六类服务,把“互联网+”纳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课程,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将智慧乡村建设相关任务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促进农村绿色生态发展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升级。(记者烟成群)

    责任编辑:张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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