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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原则通过《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

    来源:石家庄日报 2017-08-08 10:37:21
    语音播报

    石家庄原则通过《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

    8月7日,石家庄市长邓沛然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等事项。

    《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提出,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施工工地及途经我市的国省干道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加大重点区域监测密度,重点针对可吸入颗粒物,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强化科学治霾和精准治霾。

    会议原则通过了《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和《“散乱污”企业整治承诺书》,并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在大气污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起草《方案》并与有关部门签订《承诺书》旨在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督导基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会议强调,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要科学布点,准确反映乡镇、国省干道和建筑工地PM10数据的真实情况,要确保点位设置合理,监测设备精准。要有效防控,市环保局建立的监控平台要实时关注数据变化,对于异常升高的数据要实时预警,并及时向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通报情况,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要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查处理,有效控制污染源。

    会议要求,要严格监管,市环保局要对乡镇、国省干道和建筑工地PM10数据每天进行排名,每周公布排名情况,市气水办根据排名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督导检查,形成调查报告,对于失职失责的行为,提出是否问责和问责形式的建议。要狠抓治理,对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和承诺书要求抓好落实,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坚决予以问责。(记者 张静雯 通讯员 王若雨)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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