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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市十二条措施促“4+4”产业项目落地

    来源:石家庄日报 2018-06-25 09:56:46
    语音播报

    石家庄市十二条措施促“4+4”产业项目落地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加速市场主体培育

    十二条措施促“4+4”产业项目落地

    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该局出台12条措施,全力支持石家庄市“4+4”现代产业发展,加速市场主体培育,提快项目落地速度。

    放宽企业注册登记名称限制。市场主体名称中允许使用“科技发展”、“农业发展”、“建设工程”、“旅游开发”、“医养服务”、“药业”、“车业”、“木业”等概念性用语表述行业特点,对体育类市场主体允许使用“俱乐部”表述,赋予市场主体更多名称自主权。

    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准条件。允许核准“一般国内贸易(依法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除外)”等国民经济大类。对石家庄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参照全国性行业组织或地方性行业组织认可的行业习惯核定经营范围,也可参照有统一刊号的专业媒体发布的专业文献核定经营范围。

    放宽企业注册经营期限延期登记限制。对注册经营范围属“4+4”产业,未能及时申请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即章程约定期限)延期登记的正常经营公司,根据企业申请,市行政审批局视其逾期时间及经营情况,可研究决定办理延期登记;对逾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登记。

    允许重点项目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对列为省、市重点建设的“4+4”产业项目,因筹建时间长、暂时无法取得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可暂按项目性质申请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待筹建完成,取得前置许可证件后,再依法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全面推行涉企证照 “多证合一”。全面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核发一照、加载一码”,新办企业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备案、公章刻制备案、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备案、汽车供应商及经销商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证书等多项手续。

    开通立项申请网上快捷通道。全面推广使用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称:在线平台),企业可借助互联网,通过在线平台方便快捷申请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水土保持、招标方案核准、施工许可等事项。

    支持装配式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全面落实石家庄市支持政策,把按要求建设装配式建筑作为项目立项、节能备案、施工许可审查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扶持石家庄市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力促到2025年实现石家庄市政府投资项目100%、非政府投资项目6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目标。

    民营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可直接招标发包。民营投资“4+4”产业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申请招标(直接)发包时,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中任选一种发包方式,并按选择确定的发包方式办理相应的发包手续。

    简化建设项目节能审查。对“4+4”产业中3类、16项建设项目不再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单位可不再编制单独的节能评估报告,只需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实行项目环评审批豁免。对“4+4”产业中6类、18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不再进行环评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行审批改报备。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改为企业自主验收,向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报备,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简化入园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对已采纳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且园区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在项目环评文件中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减少环评文件内容或章节等方式,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分析深度的要求,简化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内容。(记者王静)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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