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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骨柔情——记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陶亚芳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12-03 0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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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骨柔情——记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陶亚芳

人物档案

陶亚芳,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2012年被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晋州市委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石家庄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8年被晋州市委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11月被晋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助人为乐”模范;2019年7月被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评为2019年度“最美政法干警”。

陶亚芳在审阅案卷。资料片

说话和声细语,脸上总挂着谦和的微笑,如果不是那身庄重的检察服,还有胸前那枚闪闪发光的检徽,很难看出她是一名检察官。

恰恰就是这样一名柔弱女子,年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过500件,无一超期羁押、错诉漏诉。也正是她主张并参与办理的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结束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历史。

她就是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陶亚芳。

虽然身患重疾近一年,可近日记者见到她时,她依旧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心里装着的依旧是案子。“我只是干了一名检察官该干的事儿。”那语气温和而坚定。

说起陶亚芳,晋州市检察院的同事,都会提到那起全省首例得到宣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原本这个案件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移送到检察院,陶亚芳接到案件后,经过缜密审查,发现该案存在漏罪,应当主张追诉污染环境罪并作出赔偿。

可当时全省公益诉讼工作还在试点阶段,没有成熟的做法。“当时,就连一份可借鉴的法律文书都没有,她提出这一主张,我们觉得很大胆。”晋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秋勉说。

案子能不能这样诉?诉了法院会不会支持?判了能不能得到执行?一连串的问题摆在陶亚芳和同事们面前。

因为信念坚定,所以脚步坚定。

随后的一个月里,陶亚芳和同事们反复向相关部门、人员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案件事实,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判,全部采纳了他们的指控。

这个案件的宣判,不仅使全市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在提起诉讼环节实现了零的突破,也结束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历史。

面对来自涉黑团伙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威胁、利诱,她顶住压力,不为所动,成功让以丁某为首的16人犯罪团伙伏法,并追诉漏罪2起,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过程中,陶亚芳经过多方调查,认为证据不充分,对犯罪嫌疑人不应予以起诉,陶亚芳与检委会其他委员激烈辩论,最终检委会采纳了她的法律主张……

正是靠着这股“杠”劲儿,经她手的大大小小刑事案件没有一件超期羁押、错诉漏诉。“只有内心坚定,才能真正扛起一名检察官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立辉说。

陶亚芳曾一度同时兼任案管办主任、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4个职务。无论从事哪项工作,除了工作上追求精益求精外,陶亚芳心中总是装着群众。

她创新服务群众的工作方式,通过案管办主动向律师或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还在检务中心专门增设法律咨询接待窗口,让来访当事人“带着问题来,带着明白走”。

陶亚芳用自己的行动和方式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这份初心和使命,正是推动她敢担当、冲在前,事事争一流的那股力量。”徐立辉说。(记者董昌)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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